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医疗事故>延误治疗>
医生不乱跑 孩子能死吗?
时间:2010-05-15 15:39 来源: 点击:

  虽然东台市中医院前天给了3.3万元的补偿,但俞根华依旧难以压抑心头的疼痛,“在我妻子进入产房临产时,如果医生能尽职尽责,不多次离开岗位,女婴肯定不会夭折”。

  俞根华和妻子都是快30岁的人了。“结婚四年多,妻子未能怀孕,后来去上海的大医院求医,花了10多万元,好不容易去年底终于怀上了。”昨天,俞根华告诉记者,妻子怀孕后,每次检查,东台市中医院的医生都说“这个小孩生长发育各方面状况都非常好”。今年9月22日上午,妻子感到肚子有轻微疼痛,便来到东台市中医院,一名姓金的医生检查后,称已到临产阶段,妻子随即住进医院待产。

  俞根华说,下午2点20分,金医生给他的妻子检查后说:“最快要到晚上7点左右才能生,我先上去做个手术。”下午3点20分左右,金医生做完手术后来到病房,看了一下说:产门已开了四指,还早着呢。先上去再做一个剖腹产手术,5点半才能下来。“我事后通过别的医生才知道,产门开了四指就应进入产室待产”。

  下午4点20分左右,妻子实在疼得受不了,值班医生查看后,表示胎音有所减弱,先安排进入产房吸氧。“就这样,妻子一个人被放在产床上达1小时20分,期间只是吸氧,当班医生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就在那里干等金医生。”俞根华说,下午5点40分,金医生进入产房,给妻子先后注射了两针催生素。“小孩露顶时,突然有个女人拿着个摩托车头盔直接进入产房,请金医生帮助检查身体,金医生随即把这个女的领到别处检查,六七分钟后才回到产房。婴儿生下来只有微弱的心跳,虽然医院组织了抢救,但还是未能挽回婴儿的生命。”

  俞根华认为,由于医生拖延时间、擅离职守及处置不当等原因,直接导致了婴儿死亡。“帮一个已经进入高危状况的产妇进行生产时,还能再去帮别人看病吗?一个找她看病的患者能否直接进入产房呢?”

  事后,俞根华与医院进行了交涉。9月27日,在东台市卫生局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在放弃追究医院任何责任情况下,医院一次性补偿俞根华3.3万元。”协议书上称:“产妇于9月22日18:15顺产一重度窒息女婴(脐带绕颈一周、羊水混浊二度),女婴无呼吸,仅有微弱心跳,经抢救无效于20:15临床死亡。”

  昨天,东台市中医院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俞根华反映的情况,经他们调查后,并不属实。“医院产妇很多,金医生不可能只为一个人服务,在离开俞根华的妻子去为别人手术时,还有别的值班医生在。”至于给俞根华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名负责人说:“这类纠纷处理起来很麻烦,损失点钱能解决问题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但俞根华并不认同医院的说法:“如果医院没有过错,会这么轻易赔我3万多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