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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妇女主任追凶17年:老公被杀 祸起村民超生罚
时间:2017-04-25 10:07 来源: 综合 点击:

  李桂英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追凶的决心

1998年,河南项城市南顿镇齐坡村农妇李桂英的丈夫被同村5人伤害致死,随后逃逸。从此,李桂英便下定决心寻找杀夫凶手,前后17年,遍访十几个省市,为警方提供了有力线索,截至2015年底,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被抓获。
现在,李桂英坚持17年寻找杀夫凶手一事,又有了新进展。
李桂英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追凶的决心2
李桂英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追凶的决心
红星新闻独家获悉,4日10日,李桂英收到一纸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河南省高院认为此案“最后2名被抓获的嫌犯(齐好记、齐扩军)一审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的一审判决,部分事实不清,故撤销判决,发回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17年1月22日下达裁定书,4月10日送抵(李桂英手中)。

河南省最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河南省最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书
据了解,在2016年9月30日,本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均已归案量刑。
齐学山、齐保山先后于1998年3月和9月被警方抓获,后被项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2012年1月,第3名嫌犯齐金山一审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6年9月30日,周口中院对最后落网的2名被告人齐好记、齐扩军进行一审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

对齐好记、齐扩军的判决书


对齐好记、齐扩军的判决书
收到裁定书的当日,李桂英找到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对齐好记、齐扩军两人同罪不同罚的判决结果不理解;对齐好记、齐扩军、齐金山等5人有预谋、有组织的杀人,却无一人判处死刑的现状感到委屈。
其称:
5名被告在共同犯罪中均积极主动,均系主犯,但判决结果却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分,认为法院对5人整体的定罪量刑不符合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
疑举报超生遭报复
村妇女主任夫妇一死一伤
河南省项城市南顿镇齐坡村的村西头,齐元德的坟头落在一大片绿油油的小麦田里,李桂英每年清明都带儿女去给丈夫烧纸、添坟,高高隆起的坟头至今仍未清晰标注死者身份。

李桂英向记者展示的丈夫还在时的合影


李桂英向记者展示的丈夫还在时的合影
1998年1月30日18时,李桂英在家门口与齐学山发生口角。齐学山便叫来兄弟齐金山、齐保山,以及齐海营、齐扩军,几人手持杀猪刀、铁锹、木棍等器械赶来,李桂英丈夫齐元德拿了一把镰刀抵抗。混乱中,齐元德左侧胸口被齐金山的杀猪刀刺中两次,被齐海营用铁锹击中脖颈,最终倒地不起。李桂英腿上、腹部亦中刀。后齐元德因失血过多,在送医途中身亡,李桂英住院一个多月方才恢复。
而事发前发生口角的原因则十分简单——
1997年,李桂英时任村妇女主任,主管计生工作。齐金山、齐学山、齐扩军和齐海营4家均因超生被罚款,他们便怀疑超生一事是遭李桂英举报。
而案发后村委会主任和主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证实,齐元德、李桂英夫妇从未以任何形式举报过他人超生。
齐保山、齐学山落网后供认,5人早在两个月前就曾多次聚在一起,蓄谋打她们(齐元德夫妇)一顿,要是夫妻俩死了就“平和”了。几人甚至商量,“咱弟兄几个破一个,给他们抵命。”
如今19个年头过去,5人均已落网。但“抵命”一说却并没有真实出现。
李桂英感到不安,在她的价值观中,“谁杀人、谁偿命。我丈夫死了,总得有人偿命,这心里头的砖头才能落地。”
同罪不同罚
一案犯出狱一月再犯强奸罪
案件审理的关键落在了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裁定书涉及的两名嫌犯涉嫌的罪名同为故意杀人罪。
然而量刑却有较大差别,齐好记、齐扩军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这也让李桂英及其家人感到不解。在结果发布后的第8天,2016年10月8日,李桂英就一审判决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但其抗诉申请很快被周口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适当”为由拒绝。

抗诉请求答复书


抗诉请求答复书
李桂英儿子周周(化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齐好记、齐扩军与齐金山等五人系共同犯罪,有共同杀人的故意。同案犯齐金山归案后被周口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周口中院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河南省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同为主犯的齐好记的判决结果却是无期,显然量刑畸轻,特别是同案犯齐扩军,法院的判决结果竟然是15年,更明显与庭审中查明的罪行不相适应。
周周强调,齐好记、齐扩军二人犯罪后潜逃17年之久,庭审中还拒不认罪,态度恶劣。不仅不愿赔偿受害人损失,还没有丝毫悔罪表现,没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更应与齐金山一样被判处死刑。
李桂英及其家人还提及最早归案的两名嫌犯齐学山、齐保山,认为此前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的两人量刑偏轻,“应构成故意杀人罪,再审申请已被检方受理。”
李桂英特别提到一点,齐学山在服刑12年后,提前3年减刑释放,2010年出狱一月后在深圳犯强奸罪再次被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初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9日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法院按判决监督程序对该案再审改变定性的同时,应当加重二人的刑期。
针对本案第三名归案、被判处死缓的齐金山,李桂英也于2016年10月8日提出了刑事再审申请。李桂英认为,齐金山杀人时拿的凶器是足以致人死亡的杀猪刀,刺杀的部位是胸部,由于受害人的躲闪,被刺的部位是肱动脉,但齐金山杀人的故意和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是直接的,应认定为直接故意杀人,而不是间接故意杀人,法院认定为间接故意杀人是不正确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周口中院判决齐金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李桂英曾向周口市检察院申请抗诉,但周口市检察院做出了不予抗诉通知书。河南省高院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认定“检察院没有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我院对本案的审理不得加重对齐金山的刑罚”,说明河南省高院认为齐金山并不是不应判处死刑,而是由于检察院没有抗诉,法院在程序上没法判处死刑。
有人帮助嫌疑人脱罪?
追责渎职人员“未见下文”
李桂英本来只想抓住5名凶手,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卷宗被公开,李桂英认为帮助凶手逃逸脱罪的人更可恨,渎职的人同样应被追责。
齐海营原先的户籍信息中还注有他是98年命案的在逃嫌疑人,而一份可查询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显示,在2004年5月1日,齐海营就使用了“齐好记”这个新名字,且没有注明曾用名。另一份人口基本信息中,“齐好记”西装革履,完全不同于往日。一名在逃嫌疑人竟然可以回乡更改个人信息,并成功“洗白”身份,让人难以想象。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齐好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盖有承办民警克向阳的签章。而克向阳曾是河南省公安系统优秀典型,2007年还被授予“全省优秀户籍民警”,被誉为“抓捕能手”。
在央视的报道中,项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指导员范丽敏解释说:
派出所内人口核查是依托村委会,齐海营的父亲是时任的村干部齐元洪,他利用职务之便把儿子户口姓名登记为了齐好记。
公安局刑侦大队中队长张志国则称:
我2011年接到这个案件以后,从开始一直到批捕手续,全部的名字都叫齐海营。所以一直没有考虑他换名字了。
更匪夷所思的是,两名在逃人员的信息根本没有登记上网。
河南省公安厅内部舆情通报对此的解释是:
2011年3月11日齐金山被抓获归案后,办案民警张志国等人到法院查阅齐元德一案原始卷宗,发现该案嫌疑人齐海营、齐扩军二人在逃,但卷宗内没有齐海营和齐扩军的法律手续。
经查没有发现名为齐海营的户口资料,齐扩军虽有户口但没有办理过身份证,经多方查找没有找到齐扩军的照片。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对逃犯上网的有关规定,齐海营、齐扩军当时不符合上网的条件,无法进行上网追逃。
李桂英则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2009年就向警方提供了齐海营、齐扩军的照片,却在2011年全国开展的清网行动中被清掉了,并非警方说的不符合上网规定没有上网。齐扩军的户口甚至在2012年后被“注销”。由于长期未办理二代身份证,齐扩军的户口被另册保管。就这样,齐扩军这个人“凭空消失”了。

李桂英


李桂英的大儿子周周则称,在查阅项城市公安局早期大量信息素材时发现,工作人员存在严重的玩忽职守行为,多次将受害人、涉案人员人名写错,甚至将案发时间写错。
李桂英的代理律师付建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最后一名嫌犯被抓之后,李桂英已考虑对公安机关追责,原因主要有:
公安机关不积极侦破案件,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
当年一名在逃人员篡改了自己的身份信息;
李桂英怀疑有人在案件侦破中通风报信。
据法制网报道,项城市公安局也曾透露,当地早在2015年11月就成立了以纪委书记牵头的倒查组,严查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办案人员的责任。
“但截至目前,未有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的公开通报。”周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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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17年“追凶”路,李桂英凭一己执念,遍访十几个省市,只为凶手能够被绳之以法。
从村妇女主任到自学法律并运用心理侦查、秘密侦查和伪装侦查等,找出“凶手”的“法治人物”。甚至她还以自己的名字成立了一家法律维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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