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民生案件办理时限缩短1/3
时间:2010-05-19 17:56 来源: 点击:次
-王凤翔记者张立云隋胜伟/报道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长春市政府获悉,长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采取10项措施,努力为项目建设和民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服务和保障。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加强项目建设和民生工作的立法。本着项目建设和民生工作立法优先的原则,加快涉及重大项目建设和增收、就业、社保、住房等民生问题的立法进程,制定2008年-2012年五年立法规划,年内出台一批相关法规和规章。
加强对事关项目建设和民生工作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审查。
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到企业检查许可制度。从严控制发放“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凡未持“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到企业检查的,企业有权拒绝。
打造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只要符合行政复议条件并涉及项目建设和民生问题的行政复议案件,一律运用简易程序办理,把办案时限缩短1/3以上。对适宜使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的涉及项目建设和民生问题的行政纠纷,一律使用调解的方式办理。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对已经办结的行政复议案件,要在结案后的30日内进行回访,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特困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对城乡低保户和特殊困难户申请的仲裁案件,依法缓、减、免交仲裁费用,并落实风险提示和权利告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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