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绍】
日前,陈先生到自己办会员卡的一家美发店按摩。按摩结束要结账的时候,美发店表示陈先生必须用现金支付,否则不予打折,将从陈先生所办的会员卡里按原价扣除。陈先生十分不解,因为按照约定,他持卡消费一律享受3.8折,原价380元的按摩,打完折之后,应该从会员卡里扣除144.4元。这次为何要现金支付,而且不选择现金就不予打折?美发店表示,他们这一次给陈先生安排的是店内的经理,按摩的价格自然和一般的员工不同。但陈先生认为,对于这次按摩消费的规定事先并没有告知于他,而且他认为本人无法确认是否是经理给他做的按摩,如果美发店安排了普通的员工却硬要说是经理,他岂不支付冤枉钱;再说,店内也没有明示经理按摩的价位及结算办法。因此,他既不愿意现金支付,也不愿意以全价扣款的方式进行消费。但美发店的态度非常强硬,要求陈先生必须按照他们所说的支付,无奈之下陈先生妥协了,卡内被扣了380元钱。第二天,陈先生就向消保委投诉该店。
【调解情况】
在消保委进行调解的过程中,美发店的工作人员表示,当时陈先生来按摩的时候,已经喝醉了,收费的情况已经和他朋友说清楚了,他的朋友也同意了,只是后来付钱的是陈先生本人,因此,不知情的陈先生和美发店发生了纠纷。最后经协调,美发店同意返还陈先生多扣的钱。
【案例点评】
《消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第八条赋予消费者知情权。本案例中的美发店,在办卡时并未说明不同级别的职员提供服务时收费的区别,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违反约定,提高收费价格,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当前很多美容美发店等营业场所,吸引消费者去办理数千元甚至上万元的预付费卡,动辄以低至2、3折消费优惠价作出承诺,殊不知这种承诺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即便如约予以打折,但原价却高得离谱,给人以“清仓甩卖、跳楼价”等十分合算的感觉,其真实成本只有经营者心知肚明。一旦遇到纠纷,消费者很难办理退卡,甚至会遭遇经营者“人间蒸发”、卷款逃走等风险。
作为经营者,必须诚信经营,合理收费,如果消费者受损而对经营者产生质疑,最终受损的是整个行业。在此也提醒消费者,要慎重办理预付费卡,即便真有此类需求,应控制办卡金额,遇到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向消保委等部门反映。同时呼吁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管力度,提高发卡准入门槛,维护市场的和谐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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