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被会员卡“忽悠”了
时间:2010-05-17 09:23 来源: 点击:次
近期,上海市消保委接到有关消费者购买“会员卡”后经营者突然关门停业,预付的服务费用无法追回的投诉有所增多。为此,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会员卡”消费陷阱。
今年5月,消费者南小姐在“名角女士生活馆”购买了2000元的美容会员卡,经营者承诺其在店内接受美容服务可享受3.8折优惠。8月下旬,该店却突然关门停业不知去向,致使南小姐所持卡内1688元余额无法追回。
近年来,本市服务消费市场上出现了诸如美容卡、健身卡、洗车卡等“会员卡”。这些卡名义上是“会员卡”,实质上是预付费式消费卡。消费者购买时预先“充值”,消费结账扣款时就能享受约定的折扣优惠,一般是充值金额越高,折扣率越大。一些不法经营者利用消费者对他们的服务质量、经营状况、诚信程度等信息不了解,在销售“会员卡”上玩起了花样。有的夸大宣传服务功效,并以高额折扣吸引消费者购买;有的制定“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更有甚者售卡后突然关门停业,携款外逃,欺诈消费者。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会员卡时做到:一是购卡前看清经营者是否证照齐全,尽量选择商誉好、字号老、口碑佳的企业;二是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选择适当价位的会员卡,谨慎购买金额过高、期限过长的会员卡;三是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轻信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四是使用会员卡抵扣结账后要及时核对卡内余额,并保留相关消费凭证,便于日后和购买时的凭证共同据以维权
- 上一篇:灵芝孢子油不抗癌 违规宣传花样多
- 下一篇:选购“发热内衣”有诀窍 有无标识挺重要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