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个词语引发的纠纷
时间:2010-05-17 09:23 来源: 点击:次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一个词语可能就有多种不同的含义,一个词语在各人眼里的看法不同。消费者陈先生反映,他购买的某品牌洗衣机,在广告宣传上写着几个大字“拒绝缠绕”,因为陈先生之前使用的一台洗衣机就饱受缠绕之苦,这个广告令消费者很是心动,于是陈先生即刻购买了这台洗衣机。使用后,消费者发现,似乎这台洗衣机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使用顺畅,该缠绕的衣物还是缠绕。陈先生忍无可忍,当他前往购买处交涉时,发现“拒绝缠绕”下方有一排小字,“缠绕率比同类型洗衣机低80%”,于是消费者认为该广告有欺诈嫌疑,要求生产厂家退货并赔偿。
接到投诉后,新区消保委工作人员与被诉方取得了联系,被诉方与消费者的意见大相径庭。消费者认为,拒绝缠绕就是“使缠绕现象消失”的意思,而被诉方则认为,拒绝缠绕一方面有消除缠绕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减少缠绕现象发生的意思。双方对此各有各的看法,一时难分轩轾。
仔细分析了案例以后,消保委认为,一方面来说,广告可以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从通常理解的角度来看,“拒绝缠绕”确实可以解释为减少或者消除两个含义,从这方面来看,厂家解释合理;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商家对于该广告也有夸大宣传之嫌疑,对于该商品的卖点一些具体的关键性的技术指标做了技巧性的规避,致使消费者无法完全认识该款产品,从而产生了理解歧义。因此,消保委认为,厂家该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希望厂家在各大家电卖场对该产品的广告,作出适当说明,以正视听。厂家接受消保委的调解,对该产品做退货处理,使该投诉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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