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工商调解一起机械设备消费维权案件
时间:2010-05-17 09:18 来源: 点击:次
今年3月份,郑州上街工商分局12315消费者投诉指挥中心接到一名商丘市民的来访投诉,称在郑州某机械设备公司购买的游乐飞机因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
经了解:投诉人景先生于2008年12月27日跟郑州某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了6万元的购买游乐飞机的供货合同,并陆续交纳了预定金和购货余款。但在安装试用时发现该设备无使用说明,且因减速机缺润滑油而不能正常工作。应景先生要求,该机械设备公司更换了减速机,但使用不久,再次不能正常工作。该公司维修人员次日来更换轴和齿轮,但还是无法正常使用。后发现:所换新轴与原轴均非原规格。
鉴于当事人不是本地人,为避免因多次往返所带来的诸多不便,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当即联系了该械设备公司负责人并邀其到现场。经询问得知以上事实基本属实。投诉中心工作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三包”规定等,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当事人双方于当日下午达成调解协议:卖方承诺按原价返还设备全款并且赔偿后期产生的运费、购置加速器的费用、买方往返路费及住宿费等共计6.2万元。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督促下,该款项已于次日全部结清。指挥中心人员对该机械设备公司进行进行了教育批评,以避免再出现此类现象。
事后景先生为表示对我投诉中心的感谢,特送来一面锦旗,称赞我局工作人员的工作“神速、公正” ,在短短两天内帮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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