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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三角”消费维权联盟成立
时间:2010-05-17 09:17 来源: 点击:

导报东营讯(记者梁士兴)4月29日,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山东省第十四届“3・15”好新闻表彰大会暨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启动仪式、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低碳消费研讨会在东营市召开。

  会上,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德州、滨州6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启动了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

  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省消费者协会会长蔡福安表示,成立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目的是推动“黄三角”消费维权工作与环渤海消费维权工作相对接,更好地保护黄河三角洲6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共享消费信息、消保资源,方便、快捷、妥善处理消费纠纷,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推动“黄三角”地区经济的联动发展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依据6市签订的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协议,东营等6市就消费纠纷的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消费教育、消费引导、商品比较试验等消费指导工作,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培训工作和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制度4个方面开展合作。对涉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事实,6市消协任何两方达成共识后,可联合对外发表观点,为消费者“撑腰”。

  6市消协提出,对区域内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调查、消费提示、消费警示等,将及时互通交流,互相借鉴,信息共享共用。对于消费者在6市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发生的纠纷,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协投诉,消协在15个工作日内给出处理意见。

  此外,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成员单位――山东、北京、天津、河北、辽宁省消费者协会在会上向社会各界发出“低碳消费――我们共同的责任”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低碳消费倡议书。

  三省两市消协倡议,以促进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为重点,通过加强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和黄河三角洲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宣传科学消费、文明消费、低碳消费的理念,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保护环渤海经济区域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域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自2006年成立以来,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发表了《环渤海经济区域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宣言》,并在天津、河北等地多次开展了消费维权共同行动。江苏省建立突发性重大投诉处理应急预案、人民调解委员会机制。

  蔡福安指出,建立黄河三角洲消费维权联盟,举办环渤海消费维权联盟低碳消费研讨会,目的就是通过创新消费维权机制,倡导低碳消费理念,更好地服务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效生态经济要求清洁环保、循环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两者一脉相承。建设高效生态经济区必须发展低碳经济,而低碳经济以广大消费者的低碳消费理念和低碳消费方式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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