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品牌享誉中外,是中国止血愈伤、消炎止痛、活血化瘀类产品的百年品牌。但不久前却惹上了知情权官司。6月19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
因认为商家销售的云南白药牙膏的包装和说明书上没有牙膏的主要成分的标准说明,赵先生以商家——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白纸坊超市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要求超市提供云南白药牙膏所含的主要成分;并承担案件诉讼费。宣武法院判决驳回了赵先生的诉讼请求。
赵先生在法庭上说,他于2008年12月23日从白纸坊超市处看到云南白药牙膏,包装上称“具有帮助抑制牙龈出血、修复口腔溃疡、改善牙龈肿痛、祛除口腔异味”等功效。因为他一直有口腔疾病,看到该产品如此神奇,就花19.6元购买了一支。
但是使用一段时间后,发现牙膏不仅没有作用,口腔内反而时常会出现不适反应。之后他查询了相关资料,发现自己可能对牙膏内的中药成分不适应。
赵先生说:凡中药成分,都可能有毒副作用,对一些人可能有治病的作用,而对其他一些人群则可能有害。但是在产品的包装和说明书上,却没有牙膏的主要成分的标准说明。赵先生认为,他作为消费者,应有“消法”赋予是知情权,因而将白纸坊超市诉至宣武区法院,要求超市提供云南白药牙膏所含的主要成分;并承担诉讼费。
白纸坊超市称,云南白药牙膏的主要成分就是云南白药活性成分,白药的具体成份属于国家机密。牙膏封面和内标上都已经明确了产品含有云南白药活性成份,我方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我方出示的企业标准和备案证书上有三处提到了牙膏的主要成份,内含云南白药活性成份,与牙膏外包装上的是一致的。白药牙膏属于功效性牙膏,只起到保健作用,但不是药品。这一成分是经过质量监督部门按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审查批准的。我们已经告知了原告牙膏的主要成份,诉讼费用不同意承担。
宣武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交的证据表明云南白药牙膏的主要成分就是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加之白纸坊超市在庭审中再次重申牙膏的主要成分,应视为超市已履行了告知商品主要成分的义务,但应当指出,经营者在宣传其产品时,标注成分应使用标准的原料名称及全成分表,以便使消费者能够根据商品的主要成分结合自身的特点,有针对性的选择适宜自己的商品来达到消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