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消费维权>手机三包规定>
丢失了保修卡,就意味着丧失保修权么?
时间:2010-05-17 09:44 来源: 点击:

   丢失了保修卡,就意味着丧失了保修权?其实不然,《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指出,消费者还可通过别的途径得到救济。然而,家住松花江路一位王小姐却由于丢了保修卡,她的保修换货请求遭到了商家的简单回绝。
    投诉案例: 
    去年,消费者王小姐在某大型超市内花费2521元购买了一款品牌手机,至今年2月15日,因手机出现3次性能故障,该品牌手机维修处出具了换货凭证。王小姐当天就与该大型超市交涉要求换货,对方表示消费者职能提供购物发票和换货凭证,但无法提供产品保修卡,故不予换货。消费者认为不合理,认为虽然保修卡丢失,但购机发票还在,这完全可以作为保修换货的一个有效凭证,但最终该超市回绝了她的要求。“以保修卡丢失为名拒绝保修换货,看似合理,其实不然。”王小姐气愤地向消保委投诉。
    杨浦区消保委受理这起投诉后,即联系该大型超市和消费者双方了解情况,在确认投诉事实后,明确告知商家,既然消费者能提供购物发票和维修部门出具的换货凭证,经营者就应当尊重事实,提供保修换货服务。经消保委联系调解后,商家最终同意为消费者办理换机手续,消费者对此表示接受。
    法律依据: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9条规定: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该移动电话机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应当承担免费修理、更换责任。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