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手机无入网许可 求助消协案一朝解决
时间:2010-05-17 09:44 来源: 点击:次
现役军人王某一直想配备一部手机可因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如愿,2004年7月8日王某终于在绥芬河市某通讯器材厅看中了一部款式、价格都满意的手机,王某痛快的掏钱买下了这部手机。可是王某高兴了不到两个月烦恼却不期而至:手机的快捷键、主菜单键严重掉漆、图案越来越模糊。8月20日王某要求经销商修理,经销商称此问题不属于性能故障不在保修范围,消费者再三要求,经销商勉强同意不通过厂家由器材商店给予修理,但声明如此办理属非“三包”责任者拆动,“开封”后本店将不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不满意,于当日将此案投诉到了绥芬河市消费者协会。
绥芬河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此案后认真查看了这部手机,发现这部手机无进网许可证,遂与经销商取得了联系,经销商仍以上述理由狡辩,市消协当即指出其出售的手机无入网许可证属违法行为这一事实,要求其做出合理解释,经销商无言以对,表示愿意接受市消协的调解。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市消协依据《手机三包规定》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第44条之规定主持了对本案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如下协议:一、经营者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二、经营者为消费者调换新手机。
办案手记:经营者出售无入网许可证的手机,违反了《手机三包规定》的规定,属不法经营行为,市消协的调解有理有据,符合《消法》的立法精神。
案例点评:消费者以“快捷键、主菜单键掉漆”为由要求经营者“包修”难以找到法律依据,市消协明察秋毫发现了问题的关键所在,成功调解了此案,体现了市消协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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