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项重大任务,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
三鹿事件处置及时有效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部署,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
,成立国家处理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建立每日会商制度,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采取患儿免费筛查救治、查处不合格奶制品、清理整顿奶站、扶持奶业健康发展、组织合格奶制品供应、协调处理退货退款,下架、退市、召回和销毁不合格奶制品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处置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国家及时废除了产品免检制度,抽调人员对1644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了驻厂监管,严格监督企业对原料奶进厂和产品实行批批检验。发布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制定了检测方法标准并公布了检测机构名单。基本完成了事故责任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公布实施《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加强乳品质量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目前,事故应急处置阶段工作已结束,乳品质量稳步提高,赔偿工作已基本完成,各地正继续加强患儿随访和复诊等工作。
2008:推出多项食品安全监管举措
2008年,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成为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针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整治。据卫生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推出的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包括:
——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卫生、农业、工商、质检等9个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发布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添加剂的“黑名单”,部署开展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查处违法案件。
——开展奶站和饲料专项整治。全面调查奶站底数,逐一造册登记,对奶站实行“一对一”监管,主产省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12月连续3个月保持 100%.
——集中开展食品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深入开展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城乡结合部和取缔无照经营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推进和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加大农村食品质量监管,加大农村食品示范店建设力度,强化食品安全日常规范管理。
——完善进出口食品的监管体系,建立实施了进出口食品企业“黑名单”制度。妥善处理了进口低蛋白乳清粉事件等22件重大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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