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消费维权>三包责任>
产品售出15日内三包责任在新三包规定中是如何规
时间:2010-05-17 09:45 来源: 点击:

新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这里规定的15日,实际上是从产品售出后的第8日至第15日发生了性能故障,消费者的权利是要求换货或者修理,消费者要求换货或者修理可以自主选择一项,没顺序之分。经营者不得拒绝消费者选定的三包方式。

新三包规定,消费者要求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