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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质权的性质特征
时间:2010-05-18 16:41 来源: 点击:

      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

     在性质上说其特点主要有:(1)必须是财产权;(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质权是一种重要的担保物权制度,质权的标的多为家具、首饰等动产或财产性权利,因此质押制度对于一般的民众经济往来具有重要的作用。近代大陆法系国家相继建立了质权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也确立了质权制度,并采各国通例将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

  就权利质权而言,其标的为债权或证券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这些标的具有交换价值而不具有物的使用价值,不会因为占有的转移而影响这一价值,因而权利质权有其特殊的领域。权利质权的设定是权利质权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债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为担保债权的实现,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可设质权利为标的而设立债权担保的各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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