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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强化宅基地权属管理
时间:2010-05-21 17:31 来源: 点击:

  湖南省安乡县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加强了全县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使全县城镇宅基地发证率达到了92.5%,农村宅基地发证率达到了80%以上,并在发证过程中,不仅免除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一切收费(包括工本费),还调解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问题,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该县以土地祥查,城镇地藉调查以及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从严查清宅基地的权属、界址和面积,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提供了较全面的地藉调查成果。对新申请宅基地的,当事人在办理宅基地用地审批的同时申请土地登记,在住宅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报人民政府核发土地权利证书。对已有的宅基地,充分利用已有宅基地权属来源资料,办理登记发证。对宅基地权属存在争议的,严格依法、依程序及时进行调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同时,加强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展资料的管理,保证宅基地使用权资料的全面、完整和规范。

  在登记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存在的政策问题,严把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关:一是严格落实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二是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三是严格执行宅基地面积标准。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的规定,对宅基地超占面积的,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区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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