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庭审案例>
西安中院宣判一起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被判死刑
时间:2020-10-27 16:3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西安10月27日电 (记者 张一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7日公开宣判了林建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被告人林建材与被害人徐某甲(女)同居,后徐某甲带其儿子被害人徐某乙(男,殁年二岁四个月)与林建材一起生活。期间,林建材经常对徐某乙进行体罚、殴打。

    2019年6月24日22时许,林建材酒后回到其暂住地,使用菜板、锅铲等工具在徐某甲、徐某乙头部击打,后又踩、踢并重摔徐某乙,将徐某乙溺于洗脸池内,在其口中灌白酒,最终导致被害人徐某乙死亡,徐某甲轻伤二级。

西安中院对林建材故意杀人一案宣判。 西安中院供图 张一辰 摄

    林建材31岁,高中文化,无业。因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6月26日被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刑事拘留,同年7月9日经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执行逮捕。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建材仅因生活琐事,竟在醉酒后使用残忍手段杀害被害人徐某乙,其犯罪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遂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建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