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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2名被告人公开宣判
时间:2019-05-28 20:3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非法控制土石方工程、瓶装液化气市场,建立“地下执法队”,插手经济纠纷,聚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以林文金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架构严密、罪行累累。

  27日上午,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对林文金、倪某辉等2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进行公开宣判。首要分子林文金,数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涉黑”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到二年二个月不等。另有3名同案被告人,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2年以来,被告人林文金因犯盗窃罪、流氓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窝藏罪五次被判刑入狱。2011年2月3日,被告人林文金刑满释放后,网罗被告人倪某辉等多名刑满释放、社会闲散人员,受其领导、听其指挥,形成在团伙中的权威地位,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妨害公务、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林文金为组织者,以被告人倪某辉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陆某琨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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