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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夺子战法院因何判定监护权不归生母归继父
时间:2017-12-07 09:40 来源: 央视财经 点击:

原标题:一场“夺子战”,法院因何判定监护权不归生母归继父?

(央视财经《经济与法》)妈妈去学校接儿子,儿子当然高高兴兴地跟着妈妈走,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有一位妈妈,到学校去接8岁的儿子,需要法院的法官跟随、保护,她才敢去。去了之后就更奇怪了,8岁的儿子根本就不认这个妈妈。

 

2017年6月23日,潘寒英来学校接儿子小浩。不料小浩见到妈妈后却无动于衷,根本就不认她。为了打破这种尴尬,潘寒英走到了儿子身边。这一举动,让小浩哇哇哭了起来。这时,学校里来了一名中年的男子,这名男子叫廖连毕,他和潘寒英以前是夫妻关系,已经离了婚。看到孩子在教室里哇哇大哭,廖连毕情绪有些激动。廖连毕对潘寒英愤愤不满。他走进教室和小浩说了一番话,小浩不哭了。随后,廖连毕找到了现场的法官,坚决不同意潘寒英把孩子带走。

在争执过程中,男子突然拿出3万块钱,交给了在场的法官。他说,这3万块钱是潘寒英补偿给他的,现在他不要了,把钱还回去。男子还说,他曾给潘寒英打了一张收条,希望法官帮忙把收条要回来。于是法官又开始做潘寒英的工作。在法官的劝说下,潘寒英交出了收条。法官把收条还给中年男子,男子随手撕掉。由于小浩坚决不愿意跟妈妈走,所以这次行动只能到此为止。

 

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距离桂林市只有100多公里,以风景如画而闻名天下。距离美丽的玉龙河不远,就是福利镇上洞心村,廖连毕家就在这个村子。由于经济条件不好,廖连毕四十岁了都没有成家。2011年元月份,突然有人给他提亲了。女方叫潘寒英,广西梧州市富川县人,比廖连毕小14岁,在浙江打工。由于相隔太远,女方提出,通过视频聊天的方式来相亲。相差14岁,自己条件又不好,廖连毕觉得这事没戏。不料过了两天潘寒英回信了,说愿意和廖连毕结婚。同时介绍人还告诉廖连毕,潘寒英不是初婚,有个一岁左右的小孩,问廖连毕能否接受?廖连毕不在乎有个孩子,潘寒英就没话说了。于是在认识一个月之后,俩人就闪电般结婚了。

40岁的廖连毕,娶了一位25岁的年轻妻子!还有了儿子!这对家境贫寒的廖连毕来说,是非常好的结局。所以他很珍惜这段婚姻,努力打工挣钱养家,想让老婆和儿子尽量过得好一点。可是好景不长,自从2012年春节过后,潘寒英就到广东打工了,很少回家。廖连毕不得不自己带着孩子,当爹又当妈。为了生活忍受夫妻分离,廖连毕也认了。谁知到了2014年春天,潘寒英再次外出之后,从此就失去了联系,杳无音讯。

 

廖连毕曾多次联系潘寒英。刚开始电话能打通,但是无人接听。到后来干脆换了号码,再也联系不上了。

日子过得好好的,潘寒英为什么突然抛下丈夫、儿子,不知去向呢?廖连毕说,这是因为自己突然得了重病。2014年5月,经医院诊断,廖连毕患上了鼻咽癌。两次住院治疗。花销很大。廖连毕患病后,潘寒英提出了离婚。

身患重病的时候妻子提出离婚,廖连毕虽然心寒,但他也明白,这场婚姻本来就是仓促结合没啥感情基础。潘寒英不愿受连累可以理解。但廖连毕想不通的是,潘寒英为什么对亲生儿子都不管不问。

潘寒英走后,廖连毕担起了抚养孩子的重任。每天下午,他都准时来到学校接孩子。多数情况下,他会把小浩和小浩的同班同学一起接回来。孩子接回来之后尽情玩耍,廖连毕就开始了一天中最忙碌的节奏。

廖连毕父母过世,兄弟姐妹各自成家,所以没人能帮他。不能外出打工,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所以他是村里的特困户。日子过得异常艰难。村里有好心人同情他,会送他些衣物、鸡蛋还有肉类。尽管条件很苦,但小浩却愿意和廖连毕生活在一起。父子俩不离不弃相依为命。‘

 

潘寒英的老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富川县。不到20岁就外出打工了。打工的过程中她结交了一个男朋友。而且两人还有了孩子,孩子的出生并没有给这个家庭带来更多欢乐。因为潘寒英和婆婆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深。潘寒英一赌气抱着孩子回到了娘家。但娘家人对这桩婚姻本来就有看法,因此潘寒英回来后,娘家人对她的态度也不好。就在潘寒英孤立无援的时候,有人给她提了一门亲,男方就是廖连毕。廖连毕年龄大、家庭条件不好。但潘寒英为了找个落脚之地,还是答应嫁给廖连毕。婚后,俩人聚少离多。2014年廖连毕查出患了鼻咽癌。急剧出现的家庭变故,把这桩没有感情基础的婚姻压得摇摇欲坠。

 

2015年1月,潘寒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廖连毕解除婚姻关系。阳朔县人民法院经审认为,廖连毕正在患病,孩子还小,希望俩人尽量和好。因此驳回了潘寒英的诉讼请求。

2017年,潘寒英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孩子归潘寒英抚养,作为补偿,潘寒英一次性支付廖连毕3万元。可是万没想到,这孩子主要是廖连毕带大的,对妈妈没啥印象,很生疏,因此坚决不走,非要跟廖连毕在一起。孩子的态度是承办法官始料未及的。现在看来,原来的调解协议必须作出调整。

2017年7月,阳朔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孩子由廖连毕抚养;潘寒英每月支付生活费450元,直到孩子年满18周岁。在此期间的教育费、医疗费等重大开支,双方各担负一半。

 

判决后,潘寒英应该支付的抚养费,一直没有支付。廖连毕也不指望了,他坚信凭自己的力量,也照样能把孩子养大。2017年10月,潘寒英突然跟承办法官联系,说要从广东来一趟阳朔,和法官见见面。这次,潘寒英是来交抚养费的吗?结果一见面潘寒英说,不是!

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廖连毕,潘寒英很不满意。她想重新起诉,要回儿子的抚养权。对判决书中确定的每月450元的抚养费,她不想支付。为了拉近和儿子的距离,也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建议潘寒英去村里看看儿子。

潘寒英并没有去看儿子,直接坐车返回了广东。对潘寒英的所做所为,廖连毕已经不关心了。现在廖连毕最大的心病不是钱也不是潘寒英,而是小浩的户口。由于孩子出生时所有证明材料,都不在廖连毕手里,亲爹亲妈也联系不上,所以孩子8岁了,户口一直没落下。眼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没有户口怎么行呢?一想起这事廖连毕就着急上火,但他干着急,没办法。

 

承办本案的李世武法官来到当地派出所,询问像这种情况该如何办理户口,民警介绍说,想办成户口最关键的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拿到出生证明。听民警这么一说李世武法官很高兴,他二话没说,立即驱车赶到贺州市钟山县妇幼保健院,这是小浩当年出生的地方。拿到了出生证明,李世武法官如释重负。回到阳朔后,他立即把相关材料准备齐全,然后送交派出所。案子判完了,孩子的户口也有眉目了。但是阳朔县人民法院觉得,这个案子并没有了结,还应该做点什么。2017年10月27日晚,李世武法官代表阳朔县人民法院,把法官们自发捐助的6000元现金交到廖连毕手中。

这是一起生母和继父争夺抚养权的案子。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子的时候,一般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综合判决。不过,法官在考察这些客观条件的同时,还要看谁对孩子是真正的关爱和全心的付出。为孩子选择一个好的归宿,法律既看重客观事实,更看重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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