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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男子因前女友不愿复合泼硫酸 终审被判死缓
时间:2016-08-25 09:22 来源: 澎湃 点击:

2010年5月的庭审结束后,张雁在法庭外哭泣。

2010年5月的庭审结束后,张雁在法庭外哭泣。

  四川男子董利平因想复合遭前女友张雁(化名)拒绝,泼硫酸报复,致张雁严重毁容。一审法院判处董利平死刑,董不服上诉。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张雁的代理律师处获悉,8月23日,张雁拿到了该案的二审判决,四川省高院二审改判董利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与此同时,张雁获得国家司法救助金和董利平的赔偿共计20万元。
  8月24日,张雁对澎湃新闻说, 时至今日,她仍不敢去回忆7年前的那场惨痛经历。只是现在经过多次整形、植皮手术,她的面部已能正常示人了。心态也好了很多,开始上班,还开了微店。希望一切能慢慢好起来,尽量让自己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去。
  据华西都市报此前报道,2009年8月30日,董利平前往成都春熙路九龙商场,将在这里上班、已分手两月的前女友张雁约到消防通道口,要求重归于好,但遭到拒绝。董利平恼羞成怒,拧开事先准备好、装有硫酸的矿泉水瓶,抓住张雁的头发,将硫酸泼到了她的脸上。就在张雁大呼救命之时,董利平逃离现场。
  二审判决书显示,张雁当时痛得趴在地上,脸上面目全非,被闻讯赶来的同事送往医院救治。医院诊断其伤情为:“化学烧伤,双眼睑闭合不全、双侧鼻翼缺失、五官严重畸形。”后经鉴定,张雁的伤为一级伤残。
  上述报道称,案发后,张雁再也不敢以本来面目示人。此前,她是朋友圈里出名的美女,朋友们甚至称她为“小容祖儿”。
  事发之后,董利平很快被警方刑事拘留,成都市检察院后以故意伤害罪对他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董利平因怀疑张雁和其他男子有暧昧关系,精心策划了对其泼硫酸的报复行为,并采用“特别残忍的手段”。
  但董利平称,他当时只是想吓吓张雁,并非故意要伤她。
  华西都市报的报道称,一审开庭时,董利平当庭辩称,他当时准备了两个瓶子,一个装了硫酸,另一个装矿泉水。在重新和好的要求遭到拒之后,他便拧开了硫酸瓶的瓶盖,想吓张雁。两人因此发生了抓扯,抓扯中不小心打翻了硫酸瓶。
  另据四川在线报道,该案一审庭审的最后陈述中,董利平低头认罪,称会和家人尽最大努力赔偿。董利平还表示,只要张雁愿意,他出狱后会照顾她一辈子,请求法院轻判。
  张雁则当庭请求法院从重处罚,并提出了160万的赔偿请求。
  2010年9月,董利平被成都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赔偿张雁9.8万余元。董利平和张雁均上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张雁脸部、胸部、及双手手臂均被大面积烧伤。且证据显示,用来装硫酸的瓶子高约20厘米,硫酸液面高度仅为3厘米,如果不是故意倾倒,不可能导致大量硫酸溢出,从而烧伤张雁。董利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承担民事赔偿9.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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