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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拍卖车辆 一分钟可估价
时间:2018-05-25 10:1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点击:

为避免传统拍卖流程可能出现的评估周期长、评估费用高等问题,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托网络大数据技术,现场对一起执行案件中的待拍卖车辆完成评估。据悉,这在北京法院尚属首次。

 

  刘先生曾向靳先生、贾女士夫妇出借180万元,后因未能取回到期借款,刘先生将靳先生夫妇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靳先生夫妇向刘先生支付借款本息1859731元及后续逾期利息。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靳先生夫妇无法偿还借款,朝阳法院查封了贾女士名下的一辆京牌别克轿车,并拟对该车进行司法拍卖。

  因传统拍卖流程可能出现评估周期长、评估价格存在起伏等问题,在刘先生及靳先生夫妇的一致同意和见证下,朝阳法院委托大数据评估平台,在该院第二审判区对被查封的别克轿车进行了现场评估。当工作人员将这辆2002年上牌使用的轿车数据录入后不到一分钟,大数据平台就给出了4.46万元的评估结果。针对这一估价,刘先生及靳先生夫妇均当场表示认可,并同意以平台建议的起拍价4.46万元起拍。

  在回答如何确保评估准确度的问题时,该平台北京地区负责人祁冉称:“平台将利用自有大数据、算法以及互联网评估定价技术对拍卖资产进行智能评估定价。同时,平台还通过调取、筛选、排重、过滤等技术手段获取有效成交数据,并搜集相同或类似拍品的司法拍卖成交记录作为参考依据,从而给出专业的建议起拍价和成交几率预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及其他债权人同意的,对财产可以不进行评估而拍卖。

  该案执行法官侯世永称:“传统的司法拍卖,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因涉及摇号、寄送材料、评估、送达报告等流程,往往时间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当事人双方对拍卖财产的价值能够协商一致,可以不进行评估而直接拍卖。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双方往往因为缺乏客观的估价机制,就财产价值难以达成共识。而大数据在司法拍卖评估环节的应用,为财产价值提供了客观准确、快速便捷的参考依据,只要当事人双方认可,即可不经评估直接进行拍卖,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降低了评估成本,有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切实高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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