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人间百态>
孩子并非亲生 男子起诉前妻索要奶粉钱
时间:2017-12-05 09:42 来源: 中安在线 点击:

 孩子并非亲生男子起诉前妻索精神抚慰金以及“奶粉钱”

  法院认定女子违背夫妻间的忠实判其赔偿

  ■案情

  怀疑孩子非亲生离婚后起诉前妻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合肥男子李军今年27岁,他诉称,其和前妻杜娟之间通过介绍认识,二人相处期间,杜娟突然告知他已怀孕了,当时他虽心存疑惑,但抱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便与杜娟结婚,并对她百般照顾。孩子出生不久,两人不断争吵。为了不让孩子在一个天天争吵的家庭中成长,他同意了杜娟的离婚请求。 离婚后,其前妻杜娟搬离了他的住所,不让他见孩子。感觉不对劲的李军调查得知,在其与前妻杜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杜娟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李军认为,孩子并非亲生,因此要求法院判他与孩子不存在父子关系,并要求前妻杜娟赔偿精神损害及物质损害共计十几万元。

  诉求要求前妻赔偿精神抚慰金及“奶粉钱”

  在法院审理此案时,杜娟当庭认可,称孩子并非李军之子。李军当庭撤回亲子鉴定申请。李军除了要求杜娟赔偿精神损失外,还表示杜娟住院期间以及生产后由其母亲照顾几个月、住院费用、孩子奶粉、尿不湿、药品的开销等,杜娟都应该赔偿。杜娟辩称,李军并没有给予她全力照顾,也没有在物质上或精神上对孩子付出。

  说法违背夫妻间忠实义务女子应赔偿前夫

  法院认为,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杜娟在与李军婚姻存续期间,认可与他人生育一子,其行为严重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法院酌定杜娟支付李军精神抚慰金2万元。另外,法院认定李军母亲对杜娟的照顾,杜娟应该赔偿6千余元,李军因抚育孩子产生的物质损失,杜娟应该赔偿2000元。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杜娟支付李军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合计2.8万余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吴梦君 张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