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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奸杀嫌犯拒透露身份检察官摸排又现2起命案
时间:2018-01-22 14:02 来源: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点击:

原标题:连环奸杀嫌犯拒透露身份 检察官摸排又现2起命案

2016年10月19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的检察官吴娜接到一起死刑二审上诉案件。当她翻开卷宗,一起尘封多年的离奇案件让办理过很多大要案的她皱起了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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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3日晚上7点多,山东青州一个村庄的玉米地里警灯闪烁,穿过聚集的村民,办案人员看到了一具裸体女尸,沾满斑斑血迹。虽然在被害人体内提取到了嫌疑人的有效DNA,但由于当时年代久远,大数据并未普及,DNA资料库也有待完善,在现场无其他目击者和证据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无处追查。

三年后,在距离上一悬案发生地仅38公里的寿光某村庄,一起强奸杀人案与此前案件如出一辙;一年后,在寿光的另一村庄,相似的奸杀案再次出现。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2007年4月,随着全国DNA实验室应用系统的推广,青州强奸案与寿光两起强奸案,被害人阴道拭子基因比中,这意味着三起案件遗留的DNA吻合,系同一人所为。

悬案接连发生,这让办案人员感到巨大的压力。这三起案件除了都测出同一DNA外,没有任何其他线索。犯罪嫌疑人究竟是谁?是情杀还是仇杀?会不会再次犯案?种种问题成了悬在办案人员心头的一把剑,每过一段时间,当地办案人员就要把采集到的DNA放入系统中比对,可嫌疑人却从此销声匿迹……

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到了2011年11月21日,当办案人员再次登录系统比对时,一条对比结果令所有人十分激动!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比对结果显示,三起强奸案中遗留的犯罪嫌疑人DNA与济宁市邹城监狱服刑人员李小龙的DNA一致。

悬案忽然找到了突破口,办案人员难捺心中的激动,迅速前往邹城监狱找到了李小龙。资料显示,李小龙于2007年2月3日因犯抢劫罪被昌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当时他正在邹城监狱服刑。

2011年12月1日,寿光市公安局将李小龙从邹城监狱押回寿光市看守所羁押。可到案后的李小龙却让办案人员犯了难:他,究竟是谁?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李小龙他没有任何可查询的身份信息,到案后拒不交代真实身份和犯罪事实,自称孤儿,流浪长大,这给破案带来极大困难,我们无法证实“他真的是他”。

背负命案,一定会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何况是三条人命。也正因为如此,在李小龙拒不供述的情况下,核实他的身份、排除任何可能,是重中之重。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DNA比对成功,那无论他叫张三或是李四,DNA所属必定是同一个人,为什么一定要核实他的真实身份呢?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面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我们必须慎之又慎。只要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们都要找出它、排除它。而在这起案件中,因为李小龙态度非常激动,拒不认罪,我们不得不怀疑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他会不会存在同卵双胞胎的兄弟?

同卵双胞胎即单卵双胞胎,受精卵一分为二,形成两个胚胎。他们出自同一受精卵,接受完全一样的染色体和基因物质。

难道,李小龙真的不是凶手?他的同卵双胞胎兄弟会存在吗?为了消除这个疑虑,办案人员做了大量的排查工作。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为了确认他的身份以及有没有同卵双胞胎兄弟,公安机关进行了大规模的DNA排查,通过筛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小龙的DNA与山东诸城附近一个李姓家族的“Y”染色体相符,来源于同一父系家族。

有了这个线索,办案人员迅速前往当地进行调查。果然,他们在一个名叫李兴泉的男人口中获得了重要线索。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侦查人员走访时就问附近的人“有没有之前出走、离开本地的人”等等,这时,一个名叫李兴泉的人就回忆说,在20年前,他妻子的两个侄女敏敏和丽丽在诸城被人杀害,凶手一直没有抓到。侦查人员立即对敏敏和丽丽的家属进行了详细调查。

从他们口中,一起尘封多年的命案重新浮现在办案人员面前。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正因为这个发现,侦查机关顺藤摸瓜,李小龙的真实身份也得到了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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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一番周折,办案人员找到了当年被害人的父亲老黄。此时,他已经是七十多岁的老人了。当办案人员说明来意时,这位70多岁的老人竟激动地说不出话来。他不时哽咽着、一度泪流不止。在他断断续续的回忆中,人们的思绪被拉回到20多年前。

1992年,也就是老黄的大女儿敏敏结婚的第二年,其丈夫李清和经常虐待殴打她。不想让女儿受苦的老黄一气之下将女儿从淄博接回了诸城家中。为此,女婿李清和与他大吵一架,甚至威胁他说,“如果你把女儿接回去,我要你们好看”。但本性善良的老黄并没有当真,他觉得这就是女婿的一句气话。可谁曾想,短短3个月后,这位曾经还算令他满意的女婿竟偷偷潜入他的家中,用锄头将女儿打死,随后逃之夭夭。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为了怕李清和来骚扰,老黄一家人只要一回到家就把大门锁上。8月3日中午,李清和翻墙进入老黄家中。当时正值午休,老黄自己在西边屋子休息,妻子和女儿敏敏在东屋。熟睡中,李清和潜入屋内用锄头将敏敏打死,而后逃跑。在妻子的尖叫声中,老黄追出屋,发现了正在翻墙逃跑的李清和。

在人员信息没有联网、监控不发达的年代,李清和隐姓埋名,游走在各个乡镇之间。为了不引人怀疑,他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就像他刚到案时供述的一样,他为自己安排了一个“新的身份”:他自称叫李小龙,原籍上海,自小无父无母,被一个名叫“王五”的拾荒老汉抚养长大。14岁与老汉走散,后以捡破烂为生。

面具戴久了便无法摘下。李清和陷入自己编织的谎言中无法自拔,欺骗别人的同时,他自己也渐渐变得深信不疑。

逃亡的多年间,他曾两度因盗窃、抢劫入狱。但在前两次的犯罪过程中,由于犯罪事实清楚,他又坚称自己为“李小龙”。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有证据证明其违法犯罪,可以以“无名氏”对此人进行处罚或者依法侦查。所以此前法院出具的两份有罪判决上的名称,是其自称的“李小龙”。

就这样,李清和摇身一变成了李小龙,特别是出狱后,他竟以自己写有“李小龙”名字的判决书为傲,甚至一度到派出所,以此为据让民警为他落户。但由于他缺失的身份信息太多,又无从查起,最终未能审核通过,他的愿望落空了。但在逃亡期间,他从未放弃任何可能落户的机会。在一个村子租房的过程中,他一度极力讨好户主,要认他们为干爹干妈,以此争取落户在此,可这次他的算盘仍然落空了。直至案发,李清和也没能如愿真正成为他梦中的“李小龙”。

为了保险起见,办案人员让被害人黄敏敏的父亲和两个兄弟分别对李小龙进行辨认。在10个年龄相仿、体态相当的人中,他们3人都分别准确地认出了化名为李小龙的李清和!

真相大白!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要知道,为查清李小龙身份补充证据、不出现任何纰漏,潍坊市检察院先后二次提出申请延期审理,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是数次报请上级机关申请延期审理。现在一系列的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可以确定:李小龙就是李清和!

可在大家以为庭审终于可以继续时,一个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李清和在监狱忽然表现十分反常,说胡话,自称是高官,执行特殊任务等等,要求为他做精神鉴定。

李清和的表现一直很正常,如今突然胡言乱语,很可能是想通过装病逃避法律的制裁。慎重起见,检察官还是对他的诉求进行了缜密调查。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做了工作。首先是确认其身份后,找到他的亲人,确认其没有家族精神病史;其次是得到他岳父一家人和他亲姐姐的证言,证实其在此前并无异常;最后,我们根据几个时间节点,找了大量的证人进行调查询问,基本串起了他从小到大的一个基本情况和精神状态。

那么,大量的证人证言得出的结论是什么呢?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所有人都说,李清和是一个聪明、心思重、非常精干的一个人,没有一个人在接触中认为他精神有问题。特别是他在监狱服刑期间,狱警和同监室的服刑人员都说,李清和平时都很勤快,对一切能涉及到加分减刑的事情特别上心,但一谈到案子,说到他自己的事儿,他就开始装疯卖傻,自称自己是高级官员,所有人都无权审判他等等。

最终,办案人员得出结论:根据现有证据,李清和根本不存在任何精神问题,犯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清和的谎言被拆穿了,经历了层层波折后,终于在2016年5月25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清和强奸、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清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前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面对庭审上公诉人出示的种种证据,李清和却耍起了无赖,坚称“没有直接证据就不算数”。最终,他以自己“是李小龙不是李清和”为由,于2016年6月1日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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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此前为了证实李小龙的身份,侦查人员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有的证据也可以形成完整链条,但作为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负责死刑二审上诉案件的检察官,吴娜对案件证据的要求极为苛刻,她一直希望能够找出一个完美的客观性证据,让李清和无可辩驳。

可是,该怎么办呢?吴娜再返回到之前的证据中,她觉得,还是要从其亲人入手。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李清和的家庭非常复杂,他共有兄弟姐妹七人,他排行最小,没有双胞胎兄弟,他的父亲早早就去世了,有5个兄弟姐妹也都因为各种原因相继离世,现在只剩下李清和还有他年过七旬的大姐。

根据此前的DNA鉴定报告书,证实李小龙(李清和)与诸城市一堂弟家族的“Y”染色体相符,来源于同一父系家族。李小龙(李清和)与其大姐的DNA在四个区间相符,不排除来源同一母亲,但证据也只能做到“不排除”,而不能确定唯一。虽然这样的证据也可以证实其身份,但对这样的结果,吴娜是不放心的。

忽然,她想到了一种新的可能性!为了印证这个想法,她马上动身,前往淄博。

山东省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 吴娜:我忽然想到,虽然他的名字能变、相貌能变,但指纹是无法改变的。如果他真的是李清和,那么在20多年前,他与被害人结婚登记时在民政部门应该留有手印,我就马上前往淄博市民政局,果然有了重大收获!

通过比对,检察官在民政局提取的指纹果然能与自称“李小龙”的李清和指纹相符,且李清和无同卵双胞胎兄弟。自此,全案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足以得出唯一的排他性结论,李清和再也没有可狡辩逃脱的余地。

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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