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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丈夫出轨将其勒死丈夫婚外儿子索赔109万
时间:2017-09-28 14:32 来源: 现代快报 点击:

据现代快报 9月 27日上午,南京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满头白发的 63岁被告人苑红被法警带上法庭后,一起由丈夫婚外情引发的家庭惨剧逐渐浮出水面 ……

妻子杀死丈夫女儿报了警

这起悲剧发生在南京市栖霞区仙林某小区,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 2月 5日,栖霞警方接到中年女子蔡艳报警,称自己的母亲苑红将父亲杀了。接警后,警方火速赶往该小区,此时,63岁的女主人苑红正在家中。蔡艳告诉民警,母亲服了安眠药,警方迅速组织人员将其送往医院,经抢救,苑红无大碍,不过她的丈夫蔡大明已经死亡。

警方将苑红控制,经讯问,苑红交代了事情经过。原来,当天上午 10点多,苑红与丈夫发生了争吵,丈夫扬言要放火烧房子,还动手打她。苑红交代,她为了让丈夫平静下来,在饭里放了一点药片,希望能制止丈夫做过激举动。不过蔡大明并没有平静,反而仍与她激烈争吵,并用手扼她的脖子,嘴里还喊着要打死她。苑红反抗时,随时抓起客厅里的手机数据线,勒住了丈夫的脖子。

"我也记不清勒了多少时间,最后发现我的衣服上有血,就去洗澡了。"苑红在法庭上称,她洗完澡出来后,看到丈夫仍然躺在地上,就上前拍了拍丈夫,然而没有反应,她摸了摸丈夫的头,发现已经凉了。意识到自己将丈夫杀死后,苑红六神无主,她没有想到竟然有如此严重的后果。"当时家里就我们两个人,人是我杀的,我也不想活了。"于是苑红服下了安眠药准备了结自己。

巧的是,当天一个朋友找苑红,但打她的电话不通,蔡大明的电话也打不通,这位朋友怀疑出了事,便通知了苑红的女儿蔡艳。蔡艳急忙赶到父母家中,见到了母亲,母亲让她赶紧"救救爸爸",并让她报案。

今年 2月 6日,苑红被南京栖霞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丈夫婚外情生下儿子现已 13岁

夫妻俩到底是为什么打骂,进而发生如此惨剧呢?

在庭审中,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苑红与丈夫结婚 40年,两人的女儿今年已经 39岁。但一家人的平静生活在去年 6月份被打破了,当时苑红在丈夫的衣服里发现了一张男孩的照片,对此丈夫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很快苑红便知道了事情真相。原来,丈夫早在 2003年就认识了一名外地女子卢某,当时卢某离了婚,两人慢慢走到了一起,次年卢某生下了一个男孩。

不单如此,蔡大明还将位于江宁的一套小房子过户到卢某名下,双方约定房价是 45万元,但实际上卢某只付了 8万元。"他是一个‘双面人’。"苑红是文盲,但她在庭审中说出了这句话。她在法庭陈述时说,得知丈夫有婚外情,而且已经有了这么大一个儿子,非常伤心。"我得抑郁症已经二三十年了,一直吃药。"苑红说,自从发现丈夫的婚外恋情后,夫妻俩的感情就不好了,丈夫不但会骂她,要求离婚,有时还会动手打她,让她拿钱,养他婚外生的儿子。苑某思前想后,选择了隐忍,并计划拿钱给蔡大明,养那个男孩到 18岁。

不过,这种事情放在任何一对正常的夫妻身上,双方都不可能平静面对。今年 2月 5日,夫妻俩又发生了激烈争吵,蔡大明动手打妻子,苑红反抗,最终发生了悲剧。

婚外儿子提出刑附民诉讼要求赔 109万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的一份证据显示,案发前苑红身上有多伤痕,这是蔡大明殴打妻子造成的。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苑红虽然身体不太好,但她一直孝敬公婆,与婆家人相处得比较融洽。案发后,蔡大明的兄弟姐妹出具了谅解书,希望法院对苑红从轻处罚。苑红的辩护律师表示,苑红没有杀死丈夫的主观故意,应属于间接故意杀人。另外,权威医院做出的鉴定结论显示,案发时苑红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另外案发后苑红认罪悔罪,且属于自首,按规定应从轻、减轻处罚。

由于苑红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女儿蔡艳作为她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她在法院上声泪俱下,"我爸爸已经过世了,我妈妈身体不好,一直在吃药。我作为女儿,请求法庭判我妈妈监外执行。"蔡艳说,她愿意做母亲的监护人,保证母亲在社会上遵纪守法。

在刑事部分庭审结束后,法院接着审理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蔡大明婚外儿子的委托人是卢某,但卢某母子并未出庭,她们的代理律师提出,要求法院依法追究苑红的刑事责任,并向苑红提出包括死亡赔偿金、抚养费、教育费等总计 109万元的赔偿请求。

法庭未当庭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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