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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犯罪团伙10天劫杀3女子抛尸
时间:2009-06-27 09:47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新安晚报6月26日报道 为了搞钱花,肖恩慧、刘明东、叶峰、赵存林(女)等4人租用一辆轿车冒充的士,先后在无为、芜湖、宣城、马鞍山、杭州等地流窜,专门骗夜行女子上车,然后在车上对其下毒手。在短短的10天内,2名巢湖籍女子和1名宣城籍女子惨遭他们杀害抛尸。昨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一恶性案件作出一审宣判,4名被告人因犯故意杀人、抢劫、敲诈勒索等罪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6月初,肖恩慧与赵存林聚到一起,之后肖又将叶峰、刘明东纠集到一起。6月底,为了搞钱花,在肖恩慧、赵存林在无为县的租住房内,4人商议一起假冒开出租车骗人上车后实施抢劫。

当年7月2日晚,4人驾驶租用的桑塔纳轿车在晚餐后外出寻找作案对象,在窜至无为县泥汊镇三溪街道后,肖恩慧下车购买了铁丝、老虎钳等作案工具,刘明东则从路边搬了半根警示水泥桩上车以备沉尸之用。

当他们行至无为城西一家宾馆门口时,发现被害人汪某在路边等车。赵存林即将汪某喊上车。随后,肖恩慧、刘明东用丝袜捆住汪某的手脚,抢得汪某携带的提包,从其包中搜得一张银联卡和10元现金,刘明东将汪某的耳环等首饰抢下,均交给了赵存林,后他们逼汪某说出银行卡的密码。

之后,刘明东、叶峰两人动手将被害人汪某掐昏,肖恩慧用事先准备好的铁丝绕在汪某的颈部,4人轮换用老虎钳将铁丝拧紧致汪某机械性窒息死亡,而后又用铁丝将警示水泥桩捆绑在汪某的尸体背部,将尸体运至和县乌江镇沉尸至黄坝桥下的河中。

当晚,4人在返回无为途经含山县城时,肖恩慧在一自动取款机上从抢得的银行卡中取得人民币1100元。

7月5日晚,4人又驾车在无为县境内以同样的手段,抢劫杀害了肖某,并将肖某的尸体运到无为县刘渡镇凤凰颈排灌站抛尸在闸塘中。

7月11日深夜,4人又以同样手段将受害人朱某骗上车,并实施抢劫。此次,4名被告人还逼朱某说出了其母亲的手机号码。

之后,根据肖恩慧的提议,刘明东、叶峰轮流强行对朱某实施了奸淫,但叶峰强奸未遂。

随后,叶峰开车至马鞍山市雨山区采石河大桥,肖恩慧、刘明东将手脚仍被捆住的朱某抬下车扔到桥下的河中。当被告人肖恩慧发现朱某没有被淹死且在呼救后,刘明东、叶峰即下车,共同将已爬上岸的朱某当场掐昏,将朱某又抬到河中并用石块压住,致朱某溺水死亡。

7月12日,被告人肖恩慧、赵存林商定对朱某的母亲实施敲诈。7月13日中午,肖恩慧用购买的手机卡给朱某母亲打电话,要求汇4万元至朱某的徽商银行卡上并将徽商银行卡账号发信息告知了朱某母亲,并威胁说“否则就杀死朱某”。但这次敲诈未能得逞。7月15日,4名被告人被抓获。

昨日一审判决后,肖恩慧当庭表示上诉,其他3人表示“要考虑一下”。面对记者的提问,4人都表示“非常后悔”“悔不该当初”。 (本文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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