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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言语骚扰朋友妻子被群殴致死
时间:2009-05-06 09:5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梓潼县男子陈某某因言语骚扰朋友妻子给自己遭来横祸,一时气愤的朋友为给妻子出气,邀约一伙社会青年,将其挟持到旅店殴打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记者5月2日从梓潼县警方获悉,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5被告共同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8.9万元后,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法从轻判处5被告10年至3年有期徒刑。

  起因 言语骚扰朋友妻埋下祸根

  2008年3月,家住梓潼县城长卿镇的彭某(32岁)通过赌友姚某的介绍,和同在县城居住的陈某某成了朋友。此后一年多时间,陈某某陆续在彭某那里借了2万多元现金。在借钱、还钱过程中,陈某某对彭某的妻子魏某产生了非分之想。

  2008年10月初的一天下午,陈某某到彭某家归还借款,见彭某不在家,就嘻嘻哈哈的对魏某进行言语骚扰,但被魏某严厉斥退。

  2008年10月13日,彭某回到家中,见妻子脸色不好,就问出了什么事。魏某便讲了陈某某对自己进行言语骚扰,要他远离这种心怀不轨的朋友,以免自己受辱。魏某给彭某说的本意是防患于未然,避免以后为这些招惹祸事,但彭某听后怒不可遏,认为陈某某违背做朋友的道义,自己把他当兄弟般对待,好心借钱给他,他居然在背后打自己妻子的歪主意,干这种龌龊不齿的事,他决定寻找机会,教训陈某某,给妻子出气。但彭某并没有把自己的报复计划告诉魏某。

  设套 受害者被殴打成重伤

  2008年10月15日晚上,家住梓潼县文昌镇的姚某给彭某打电话问事。通话中,彭某要求姚某与其见面,说有重要事情和他相商。

  两人会面后,彭某将妻子受辱之事告知了姚某,姚某和陈某某、彭某都是烟酒不分的好朋友,听彭某说准备教训陈某某后,姚某也觉得陈某某做法过分,遂赞成彭某的作法。两人密谋后,决定邀约杜某、史某和17岁就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正在服刑期的刘某共同作案。随后,共同制定了由杜某、史某在某旅馆开房间等候,彭某和姚某、刘某一起开车在县城寻找陈某某。找到后,将其强行拉到某旅馆秘密教训的报复计划。

  当天晚10点左右,彭某给刘某打电话,询问他在什么地方,得知刘某在某歌城唱歌后,便同姚某一起,开车到某歌城,将准备教训陈某某的事告诉了刘某并得到刘某的支持。在歌城待了十几分钟,3人欲出门寻找陈某某时,姚某对自己亲自参与报复陈某某感到有些为难,希望彭某和刘某准许他回避,送他回家。

  当彭某和刘某送姚某回家经过县城综合街东门菜市口时,恰好碰到陈某某与其女友丽蓉(化名)回家,彭某就把车停下来,叫刘某去叫陈某某上车。姚某见陈某某不愿上车,放弃了回家的打算,也下车来到陈某某面前,要他上车去耍。做贼心虚的陈某某见彭某一言不发地坐在车上,情知此去凶多吉少,以家里有事为由竭力推脱,但刘某、姚某对其又拉又劝,陈某某无奈只好上车。

  彭某等人将陈某某带至县城某旅社3号房间后,与已在房间等候多时的杜某、史某一起,不顾陈某某的苦苦哀求,对其采取拳打脚踢、扇耳光、用棍棒击打、开水烫背等暴力方式,持续殴打了4个多小时,致使陈某某头部、身体多处受伤。

  结果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10月16日凌晨3点过,彭某等人见陈某某昏迷不醒,才匆忙将其送到县城某医院抢救治疗,但没有通知陈某某的女友和亲属。

  10月16日中午12点过,彭某等人听医生说,陈某某头部受重创,生还希望几乎为零后,才慌了手脚。随后以联系转院、筹集资金等理由,将陈某某丢弃在医院逃之夭夭。

  当天中午两点左右,陈某某的女友向梓潼县公安局文昌派出所报了警,称陈某某15日晚上被几个人强行叫上车后,就失去联系,下落不明。派出所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半个多小时后,在医院发现了浑身是伤,已经奄奄一息的陈某某。

  当天下午,陈某某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后经法医鉴定,陈某某的死亡原因系钝器打击头部致硬脑膜下巨大血肿,导致广泛性、弥漫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

  梓潼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抽调60余名警力,协助侦破此案。专案组很快查明,彭某、姚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

  判决 亲属谅解从轻量刑

  2008年10月16日晚上,迫于警方威慑的彭某投案自首。随后,彭某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抓回姚某。17日凌晨1时许,杜某、史某在梓潼县城某娱乐城落网。17日凌晨2时许,刘某也到警方投案自首。

  今年4月20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性质恶劣,在当地影响很大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

  审理中,彭某辩称“被害人陈某某言语骚扰自己的妻子有重大过错,他在和朋友共同作案中,没有对受害人进行致命打击,伤害行为较轻”的辩护意见未被法院采纳,但“积极抢救受害人,并有自首立功行为,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要求从轻量刑”的辩护意见被法院合议庭采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得知其妻被受害人语言骚扰后,不能正确处理矛盾,产生报复念头,伙同姚某等人殴打陈某某,导致陈某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行为系共同犯罪。审理过程中,彭某等5名被告共同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8.9万元,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撤回了要求被告进行民事赔偿的诉讼。

  法院依据各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认罪、悔罪表现,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彭某有期徒刑10年;姚某有期徒刑8年;撤销刘某缓刑,合并判处有期徒刑9年;杜某有期徒刑5年;史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

  一审宣判后,5被告均表示服判,没有提出上诉。(贾斌 记者 黄志富) (本文来源:四川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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