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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诈骗犯出狱后谎称能买回迁房 骗狱警26万
时间:2009-02-14 09:59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曾因诈骗罪在监狱服刑的男子甄某出狱后在一家房产公司当副经理。他以能买回迁房为名,骗取曾经监管他的狱警26万余元。近日,宣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甄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万元。

  50岁的甄某是河北省保定市人,小学文化。1988年3月,他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1年11月被释放。出狱后,甄某当上了北京市亿隆金园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副经理。

  2004年,甄某回河北老家时,遇到了曾经负责监管他的狱警万先生。在聊天过程中,甄某得知万先生的儿子在北京上班,正打算买房子。甄某于是告诉万先生,他可以帮忙买到位置比较好、价格比较便宜的回迁房。

  考虑到甄某在房地产公司上班,万先生就相信了他。2004年7月至2005年10月间,万先生和儿子多次在宣武区南纬路等地,将共计26.9万余元购房款交给了甄某,并约定购买宣武区一处回迁房。

  此后,万先生经常和儿子去小区查看。不久,他们发现有人入住了,便找甄某询问,甄某给了他们一个房产证。万先生去房管所咨询时,工作人员告诉他房产证是伪造的。发觉被骗后,万先生报案。去年6月13日,甄某被抓。甄某供述,他根本没能力买回迁房。拿到房款后,他花5.8万元为自己在保定市买了一处平房。

  法院认为,甄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示,部分赃款已收缴发还,对他酌予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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