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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三部门回应污水处理收费质疑
时间:2008-12-28 21:46 来源: 点击:

  《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公布后,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受到各种质疑。据广州市社情民意中心调查,七成市民不同意污水处理费上调,一些专家认为,广州治污花费大,但治污效果不好。昨日,针对社会关心的一些焦点问题,广州市物价局、市建委、市水务局进行了回应。

  一问:提高收费对居民的影响如何?

  答:据统计,广州78%的家庭月用水量不超过22吨。按照调价方案一,每户月污水处理费支出增加7.92元;按照方案二,每户月污水处理费支出增加11.88元。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12月25日的民意调查显示,调整收费不会对市民生活开支产生太大影响,77.6%的人表示“影响较小”或“没有影响”。而且,方案明确对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征污水处理费。

  二问:污水治理成效不显著?

  答:1999年开始,广州市展开大规模的污水治理行动,到目前,市本级共投入的治污资金达到130亿元。自1999年至2007年,全市共整治河涌69条(段)、河道总长121公里,总投资约17.4个亿(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已完成截污工程的河涌共26条,正在实施截污的河涌有29条,还将对70条河涌实施截污工程。上述情况都说明广州治污工作是有效果的。

  三问:固定资产折旧也要计入成本?

  答: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建立城市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良性运行机制的通知》规定,“污水处理费应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运行维护成本主要包括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过程中发生的动力费、材料费、输排费、维修费、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和税金等”,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意见》提出“征收污水处理费要能够补偿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成本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有条件的城市,可适当考虑污水管网的建设费用”。

  四问:污水厂职工工资福利高?

  答:关于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费用、职工工资、福利费等营运经费,广州市城区污水处理厂(不含西朗厂)所有经费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审核列入部门预算的,由政府部门定期核拨,且每年都要接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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