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事案件>
女环卫工被围墙砸伤起诉城管局
时间:2008-10-13 17:25 来源: 点击:
       被围墙砸伤的女环卫工,告完围墙主人再告城管局,两年内打了三场官司,终于一共获得了12万元补偿。

  53岁的天门人赵友香是洪山区城管局清扫一队职工,5年前开始从事清扫街道工作。

  前年5月5日,天降暴雨,正在雄楚大道省旅游学校门口附近清扫街道的赵友香,被该校突然倒塌的围墙砸伤,赵友香因此花掉26592元医疗费。

  赵友香状告省旅游学校,要求人身伤害赔偿,经法院调解,省旅游学校赔偿赵各项损失7.5万余元。

  随后,赵友香继续向法院诉讼,要求洪山区城管局支付工伤待遇。市中院裁决:赵友香可以要求城管局支付伤残补偿金,但由于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赵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偿。洪山区城管局因此拒绝支付这笔补偿费,双方一时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今年5月,赵友香向洪山劳动争议仲裁委请求仲裁,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范围为由,拒绝了赵的仲裁请求。

  今年6月,赵友香再次将洪山区城管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支付各项补偿7.5万元。近日,洪山法院审理开庭此案。经调解,洪山区城管局支付赵友香一次性伤残补偿4.5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耗时两年多的“围墙伤人案”宣告结束。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