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环卫工被围墙砸伤起诉城管局
时间:2008-10-13 17:25 来源: 点击:次
被围墙砸伤的女环卫工,告完围墙主人再告城管局,两年内打了三场官司,终于一共获得了12万元补偿。
53岁的天门人赵友香是洪山区城管局清扫一队职工,5年前开始从事清扫街道工作。
前年5月5日,天降暴雨,正在雄楚大道省旅游学校门口附近清扫街道的赵友香,被该校突然倒塌的围墙砸伤,赵友香因此花掉26592元医疗费。
赵友香状告省旅游学校,要求人身伤害赔偿,经法院调解,省旅游学校赔偿赵各项损失7.5万余元。
随后,赵友香继续向法院诉讼,要求洪山区城管局支付工伤待遇。市中院裁决:赵友香可以要求城管局支付伤残补偿金,但由于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赵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偿。洪山区城管局因此拒绝支付这笔补偿费,双方一时陷入僵局。
为打破僵局,今年5月,赵友香向洪山劳动争议仲裁委请求仲裁,仲裁委以不属于劳动仲裁处理范围为由,拒绝了赵的仲裁请求。
今年6月,赵友香再次将洪山区城管局告上法庭,要求该局支付各项补偿7.5万元。近日,洪山法院审理开庭此案。经调解,洪山区城管局支付赵友香一次性伤残补偿4.5万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耗时两年多的“围墙伤人案”宣告结束。
- 上一篇:团伙雇未成年人持弹弓射车窗玻璃盗窃
- 下一篇:男子用菜刀砍伤与其母争吵邻居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推荐新闻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