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刑事案件>
无证公司私自进行电梯保养维护两年
时间:2008-08-16 17:05 来源: 点击:
本报讯 (记者 陈志龙 通讯员 左宜弘) 广州市质监局昨日通报了两起近期电梯重大违规违法行为,其中一家无电梯维护许可的公司,竟私自进行电梯保养维护,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罚款3万元。据悉,广州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执法人员对广州市海珠区某商场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商场使用的两部电梯自2007年11月起由广州康力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维护保养。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并未取得电梯维护保养许可,存在安全隐患,海珠区质监局依法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行为,并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

  另外,质监局还查到,广州富士电梯有限公司的制造场地已被其他公司租用,经营内容与电梯制造无关,实际停产已超过半年以上。该公司已不具备电梯制造的基本条件,但该公司却未按规定将变更情况上报质监部门,市质监部门已依法停止受理该公司的相关业务。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