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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员被诉:曾为恶势力团伙代购违禁品
时间:2019-06-08 13:1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6月6日,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了8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十多年曾经备受关注的兰州马冰冰恶势力团伙再次被提及。通报称,甘肃省临夏监狱某监区原指导员王潇违反党纪国法,长期为服刑的上述团伙主犯荣某某传递、提供违禁品,违规代购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从中谋取个人利益。

  通报还指出,王潇接受荣某某特定关系人的请托,违规为荣某某提供特殊待遇,代购食品并转交现金。2019年5月,王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目前,其违法犯罪问题已被白银市检察院以涉嫌徇私舞弊罪审查起诉。

  《兰州晨报》2004年的报道指出,马冰冰犯罪团伙当时创下了甘肃省涉黑犯罪“五最”,例如涉案成员最多,多达60余人,是建国以来甘肃省摧毁的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刑事大案最多,马冰冰犯罪集团共组织实施特大刑事案件16起,其中命案9起,致11人死亡、9人重伤,绑架案件1起,抢劫案件2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杀人手段最狠,该团伙作案手段残忍,采取的手段有棒杀、枪杀、刀杀,杀人后要么就地掩埋,要么抛尸黄河,要么暴尸荒野。杀人后发现有幸存者,其他成员还要补杀,以此证明对大哥的忠心等。

  2006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马冰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终审判决。据《西部商报》报道,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01年,以马冰冰、丁海晖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兰州、厦门等地作案20余起,触犯刑法罪名十余项,致死13人、致伤14人,并将2名被害人尸体抛入黄河。同时,通过欺行霸市、收“保护费”等违法犯罪手段,非法获利人民币100多万元。

  一审中,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包庇、窝藏罪,判决马冰冰、丁海晖、荣一键、马国栋、甘兴涛、张能杰、蒲黎明7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林少云等4名被告人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马阿丹等7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同案犯各领其刑。

  报道称,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全案进行二审并复核后,全案核准死刑6人,核准死缓4人,由原判死刑改判死缓1人,判处无期徒刑6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16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4人,有期徒刑缓刑1人,免予刑事处罚5人,宣告无罪1人。以上除依法对被告人荣一键由原判死刑改判死缓、被告杜强因有自首等从轻情节依法由原判无期徒刑改判为17年有期徒刑、12名被告原判有期徒刑刑期依法改判外,其余46人均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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