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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犯获释后再次作案 猥亵幼女后将其活埋
时间:2009-01-06 17:22 来源: 点击:
     22年前,男子张某因奸淫幼女被判无期徒刑,他因在狱中表现良好而提前释放。22年后,他又一次将罪恶之手伸向了年仅4岁的女童,然后把她装入行李箱埋入土坑。幸运的是,女童最终被路人发现而获救。日前,张某被宝山检察院以猥亵幼女罪提起公诉。

  1986年,河南籍男子张某还是个未满16周岁的少年,出于对性的好奇,他向邻家女童伸出了魔爪,结果换来了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的无期监禁。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张某获得了减刑。2002年8月,他因刑满被释放。

  重获自由的张某来到上海打工,并住在宝山区一出租屋内,日子过得虽不富裕,但也总算太平。去年下半年,他家附近搬来一户新邻居,这家有一个4岁大的女儿。张某看到小女孩后,心中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骚动。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和预谋,张某于8月7日下午1点,趁女孩的父母不在家之际将其骗出,并把她带至自己的屋内。关紧房门后,张某先用胶带和绳索将女童手脚捆住,然后对其实施了殴打、猥亵等暴力手段。为了避免罪行败露,张某又将女童装入预先准备的行李箱内,再骑电瓶车将箱子运到江杨北路、水产路路口东北侧绿化带内,藏匿于事先挖好的土坑中。

  自以为聪明的张某怎么也没想到,民警竟于当天就找上门来了。原来,女童和行李箱被张某掩埋后不到1个小时,就被过路人发现并报了警。经鉴定,女童右眼挫伤,生理部位挫裂伤,张某随后被宝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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