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累犯专截长途车强收保护费被擒
时间:2008-11-13 17:54 来源: 点击:次
正当春运期间客车生意繁忙时节,4名男子合伙专门拦截从三水西南过往客车强收保护费,最后被警方一举抓获。昨日,记者从三水法院获悉,该犯罪团伙3名被告陆某元、徐某球、曾某因是累犯而被重判2年,另一名被告陆某辉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合伙拦截汽车强收“保护费”
据三水检察院指控:4人在今年1月春运期间,纠集其他人,在三水西南街道洲边,采用威胁手段,多次向过往客车勒索“保护费”,前后共计4850元。
运输个体户杨某英曾受到4名敲诈犯的勒索。据了解,今年1月春运期间,陆某元等人纠集的敲诈团伙曾向杨勒索每辆车1000元的保护费,杨没有答应。几天后,杨的客车到三水南岸拉客,该敲诈团伙的其他人又跑上他的车,他被迫“借给”他们1250元。另一个体户姚某安今年1月也曾受到勒索,对方称每辆客车要交600元,不交就会砸烂他们的车。后来,姚某“讨价还价”每辆车只收500元。
敲诈中遭遇“黑吃黑”
经过调查,4人均是累犯。陆某元1995年底因犯绑架罪、抢劫罪被判刑,徐某球1994年因抢劫获5年徒刑,去年6月又因贩卖毒品获刑一年,今年初刚释放出来。陆某辉,曾某在去年11月因吸毒被送劳教所2年,但当年底就到所外就医。23岁的韶关人曾某于2004年因犯盗窃罪被判2年徒刑。
法院:4被告全部获刑
经审理,三水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无视国家法律,结伙以威胁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陆某元、徐某球、曾某均因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之内再犯,均系累犯,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陆某辉在法庭上自愿认罪,本院依法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依法判决4被告均犯了敲诈勒索罪,陆某元、徐某球、曾某均被判有期徒刑2年,陆某辉被判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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