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专抢小姐和老板 主犯一审获死刑
时间:2008-09-18 18:45 来源: 点击:次
将作案目标盯上“小姐”和老板频频作案。昨天记者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起专抢“小姐”、老板的10人犯罪团伙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李清克、赵书伟被判处死刑,其余8名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法官介绍,2007年8月1日晚11时许,李清克、赵书伟等人驾车窜至南阳市仲景路一美容店,让服务员曹某按摩后,以请吃饭为名将曹某骗到车上,对曹某进行殴打并用刀威逼其说出随身携带的银行卡的密码,随后取走卡上现金13400元,并抢走曹某手机一部以及项链、金戒指等物。
这伙人认为抢劫“小姐”来钱容易,自此次得手后,他们又以同样伎俩先后到南阳市车站路某美容店、平顶山市湛北路“谷子”美容店、桐柏县城“黄金海湾”歌舞厅等多个娱乐场所,将这些场所里的“小姐”骗出实施抢劫。
据李清克、赵书伟供述,他们之所以将抢劫目标锁定娱乐场所里的服务小姐,除了这些人来钱容易,他们还认为这些“小姐”爱占小便宜,缺乏警惕性,容易骗出。此外,她们因为干的是不正当职业,被抢后不敢报案。
除了抢劫“小姐”外,该团伙还把目标锁定了一些个体老板。他们分别对南阳工贸中心做生意的李某、方城县某养兔场老板陈某、南阳市新华路某美容美发店的老板刘某等人实施绑架抢劫。南阳市中院经审理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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