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制资讯>国家赔偿>刑事赔偿制度>
执行刑期计算错误 超期关押35天国家赔偿补损失
时间:2010-05-22 16:46 来源: 点击:

日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做出青海省第一例国家赔偿决定:因执行刑期计算错误而被超期关押35天的袁某依法获得赔偿金1515.5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袁某是青海省贵德县河阴镇城关村村民,1994年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刑期自1994年4月21日至2004年4月20日。1998年、2000年,州法院先后裁定对袁某减刑1年、1年零6个月。

  但后来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现袁某的折抵执行刑期有误,从而导致袁某被超期关押了35天。袁某遂于今年9月向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赔偿申请。该院在请示最高人民法院后,依照《国家赔偿法》给予了袁某赔偿.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热点新闻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