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小区内组团飙车,孩子都被吓哭了
时间:2019-09-18 18:25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深夜飙车惹了众怒,小区居民连夜出动扣车举报,最终几名飙车小伙被依法处罚。

  9月5日深夜,济南历城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群众多次报警,在梁王新城小区有几辆改装车在小区内飙车,噪音很大,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当晚11点,四中队民警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刚到小区门口,一名报警人就找到民警称飙车的四辆车就停在29号楼附近,请求查处。在报警人的带领下,民警找到了这4辆改装车。车辆周边围着10多名居民,他们对飙车行为非常气愤,严重影响休息不说,而且还把孩子吓哭了。民警立即对违法车辆进行登记并通过指挥中心查到了四辆车的联系方式,分别找到了当事人殷某、韩某、赵某以及范某4人。

  经现场询问,民警得知其4人的共同朋友侯某第二天结婚,几人约好一起来到侯某家表示祝贺,期间一时兴起,就玩起了飙车。经了解,4人都是改装车辆的发烧友,偶尔在一起交流,当天晚上在小区内飙车的有殷某、韩某、赵某三人,范某因车身较脏而去洗车店洗车并未参与飙车行为。

  民警现场对参与飙车的三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要求他们次日到中队接受处理。9月6日早晨,四人来到中队,对自己的飙车行为作出检讨,并承诺以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经对四辆改装车检查,发现该四辆车外观改装均已在车管所合法备案,但消声器改装已经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因此,民警依法对四人作出500元罚款的处罚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点击进入下一页

 

  “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超速行驶、追逐竞驶,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驾驶行为。记者梳理发现,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机动车“飙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通告指出为严厉打击机动车“飙车”以及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济南市公安局从9月10日起,在全市开展“飙车”以及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等违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打击驾驶摩托车或其它机动车进行“飙车”等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驾驶非法改、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从事非法改、拼装机动车经营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

  据了解,下一步,济南交警将继续严打组织化和规模化“飙车”;严管严治超速行驶、涉牌涉证、酒后驾驶、毒驾、强行超车、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擅自拼装或改变机动车结构、变动构造参数、车身颜色、外观特征等违法行为,有效净化道路通行秩序,为市民出行和生产生活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