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落户新规!济南这三类人可将户口迁回农村!
时间:2018-03-08 14:05 来源: 齐鲁晚报 点击:

一些原户口由本市农村地区迁出的人

到了退休年龄如果想回农村怎么落户

由本市农村地区迁出的群众

在市里没有工作

也没有房子

能回农村落户吗

近日

济南警方规范农村地区户口迁移政策

本着“实际居住,人户一致”的原则

方便群众办理落户

 

这三类人可将户口迁回农村了!

农村家庭成员结婚并分居他处的可另立户

本村常住户口村民,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的立为一户家庭户。其中,因家庭成员结婚且经济生活独立并实际分居他处(包括在本村有其他成套住房,或无其他产权住房、在一个院内其他房屋分家居住)的,该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及子女可另立户,符合条件的,完备相关申报材料后,由派出所当场办结。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