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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处罚环保取证 交警处罚超排第一案
时间:2017-09-20 09:50 来源: 北京晚报 点击:

公安处罚环保取证 打击机动车排放超标 交警处罚超排“第一案”

为更加有效地打击机动车排放超标行驶的违法行为,从昨天起,本市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如果超标排放,将按照“公安处罚,环保取证”的新模式,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现场处罚。昨天下午,在大兴区榆垡进京检查站,一辆京牌厢式货车因尾气排放超标被交警现场处罚,这是超标排放机动车处罚权转交管后的“第一案”。

现场 货车冒黑烟交警开罚单

昨天下午,在106国道大兴榆垡进京检查站,大兴区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正和交警一起对进京的每一辆大货车检查尾气。14时30分左右,一辆京A号牌的中型厢式货车摇摇晃晃地开进了检查站,“这车的排放可能会有问题。”排放管理站的吴鹏边跟同事说边快步向前,要求司机协助进行尾气检查。果不其然,当司机重重踩下油门,该车的排气管处立即冒出了滚滚黑烟。按照国际通行的“林格曼黑度法”,这辆车冒出黑烟足以证明排放已经超标。

吴鹏的同事袁硕随即填写了《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现场监督抽测记录》,并交给了大兴公安分局交通支队高速路中队副队长周志彬。接到记录单,周志彬将违法情况和处罚结果当场告知货车司机景先生,“由于车辆尾气排放超标,对你处以200元罚款记0分的处罚,15日之内你可以前往银行缴纳罚款。”周志彬将处罚单交给景先生确认并签字,最后再三提醒景某一定要马上去修车,“现在不能再开进北京了,等排放合格了再进来。”

面对处罚,景先生说,他经常拉货往返于河北固安和大兴榆垡,两地仅相距几十里路,一天一个来回对车的损耗应该很小,加上保养比较及时,按理来说不会超标,“我是给物流公司开车,我回去反映反映。”他说。

追访 800辆外地超标车被列入“黑名单”

据介绍,从昨天起,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进行处罚,并使用全国统一的处罚代码,环保部门将协助做好机动车排放现场监督抽测工作。这意味着本市对上路机动车的超标排放处罚将进入 “公安处罚,环保取证”的新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过去发现上路行驶的车辆排放超标,如果是本地机动车还相对好点,可以直接开五联单,要求驾驶员15日之内去银行交罚款,若不交则将无法验车。但对于外地个人车辆,本市环保部门没法当场处罚,只能按照规定走一般程序,经过现场取证、立案、审批等,一套流程下来耗时3个月之久,因此经常出现外地超标车逃避处罚的情况,“反正它也不在北京验车,有恃无恐。”据了解,今年前8个月已经有800多辆外地超标排放车因为逃避处罚被列入了黑名单,它们将无法办理进京证。

未来 将入户严查超标车

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监察科副科长苏学田告诉记者,目前环保部门在全市25个进京检查站进行尾气排放检查,其中延庆张山营等3个检查站已经实现了24小时检查。公安交管和环保部门联手后,对超标机动车执法检查的点位还将进一步扩大。

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正在开展“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与环保部门成立了70支专项整治战斗组,执法重点涵盖北京市12条省际高速公路、5条市内高速公路及9条重点国道,将按照新执法模式,对货运车辆尾气排放超标行为严管严查。

同时,环保部门今后将继续深入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开展入户检查,发现排放超标车辆,在执法的同时,将车辆信息推送至交管部门,通过交管部门系统进行监控,如发现车辆未缴纳罚款或没有进行维修治理的,环保部门将对其从严从重处罚。本报记者 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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