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案件委托 合同范本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论坛
当前位置: 法治资讯>法学动态>
重庆法院建一体化纠纷化解平台省时省钱
时间:2017-09-20 09:49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点击:

调解还是诉讼?重庆法院建“一体化”纠纷化解平台省时省钱

中新网重庆9月20日电(记者 刘贤)以“数据共享、机制共建、诉调对接、纠纷易解”为核心的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以下简称平台)19日在重庆上线。该平台的目标是让当事人更加理性地选择纠纷化解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纠纷化解一站式服务。

我国已形成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共存的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中要求,建设功能完备、形式多样、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平台,畅通纠纷解决渠道,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合理配置纠纷解决的社会资源,完善和解、调解、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与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处处长陈浩说,部分民众在陷入纠纷后,往往不知道有哪些化解渠道,或者仅知道诉讼这个渠道。平台上有各种案例,可为民众提供诉讼以外的其他渠道(比如调解),并从时间和费用成本上与诉讼比较,让民众进行理性选择。平台依托互联网和人民法院专网这“两张网”,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建立内外网“互联通道”,实现了易解平台与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互联互通,搭建起真正意义上的、覆盖重庆全市的诉调对接大平台。

民众在平台上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平台采用开放式设计,设有当事人自主登陆、选择调解、在线调解、网上立案衔接等功能模块,满足当事人多元需求。

若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了纠纷,流程可以随时终结;若前一流程不能化解纠纷,则可根据当事人意愿自动转入仲裁、诉讼等其他矛盾纠纷处理流程。

当事人愿意调解的,登录界面,进入调解资源,根据案件类型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行政调解。调解员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组织“线下”座谈调解或是“线上”远程视频调解。

案件调解成功,录入双方当事人信息即自动生成调解协议书,在平台一键立案后流转至法院,由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从案例中可看出平台在化解纠纷方面的省时高效。

2017年2月,张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合川一路段时与伍某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张某受伤住院治疗39天。后经交警责任认定,原告张某承担主要责任,被告承担次要责任。

案件承办法官程长禄接到案件,初步分析案情后与双方当事人协商,随即启动诉调对接程序,向平台的特邀调解员徐培荣发出委托调解函并移送案件相关材料,由他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特邀调解员对责任划分、各项费用的计算、如何履行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并组织双方进行商讨,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特邀调解员将调解结果函告案件承办人后,承办人迅速作出民事调解书。案件从法院立案到调解成功用时14天。

若此案采用通常的开庭审理方式,运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进行审理,仅当事人的答辩期、举证期就需要15日。

自2017年7月,率先试点应用的合川法院打造的应用子平台“合舟共济e+平台”运行以来,短短两个半月时间里,通过平台分流调解纠纷329件,约占该院同期受理民商事案件数量的10%。平台办结案件平均周期7天。

陈浩说,目前,平台已与重庆市司法局主导的“巴渝和事佬”等调解平台实现了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平台面向所有纠纷化解平台数据全面开放。一些行业调解组织没有系统数据的,平台为调解员提供了工作平台,可以直接在平台上录入数据、进行网上调解、交互对接法院办案系统,也可实现数据的互通共享。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 网站帮助
copyright@2006-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15035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