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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禁带外食属霸王条款?
时间:2019-08-17 17:52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近日,因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上海迪士尼乐园被一位法学专业大学生告上法庭,事件引发热议。那么,上海迪士尼禁带外食的规定,到底算不算霸王条款?

  本期“京报调查”(新京报与清研智库联合推出)就此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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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道德批判不如法规补位

  “不得携带食品、酒精饮料或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自带食品要么在入园前吃完或丢弃,要么存放在园区收费不菲的寄存柜里。

  很多消费者认为迪士尼自定的这一规则是霸王条款,园方所回应的“出于卫生、公共安全考虑”的说法也站不住脚,其真实意图无非是谋求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

  消费者的这种不满情绪完全可以理解。不过,正如不少分析人士指出的,作为市场运作的主体,迪士尼禁带外食,与饭店、KTV等禁带酒水在本质上并没有区别,都属于市场行为,经营者以盈利为目的也无可厚非,其制定的格式条款不能因为盈利目的就被视为无效。去年苏州游客王军召诉上海迪士尼案,最终法院不予受理,理由也正基于此。

  不可否认,商家强卖或消费者强买,都不利于正常市场秩序的维系。因此,从经济学视角看,迪士尼的这种做法未必完全不合理。

  就这一事件来说,经营方自定的格式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与其大加道德批判,不如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一些场所普遍存在的“禁止自带食品”规则进行合法性审查,远比道德批判重要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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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律法规补位之前,对消费者来说,去游乐园游玩毕竟不是生活刚需,如果不满意园区的自定规则与服务,完全可以选择用脚投票。而园区自然也要承担自身做法带来的市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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