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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严惩环境资源犯罪
时间:2019-05-31 20:24 来源: 互联网 点击:

       记者31日从提请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中获悉,为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2016年以来,重庆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059件,审结5708件,2575人受刑事制裁。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临萍称,2016年以来,重庆加大刑事制裁力度,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584件,审结1553件,判处刑罚2575人。

  据介绍,重庆法院在全国法院率先推行污染环境犯罪案件量刑规范化,出台了《关于污染环境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6年以来,重庆法院受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7件,审结23件,以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诉讼的方式,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同时,重庆法院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改革,审结生态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8件。

  报告指出,重庆法院还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选聘106名环境资源领域专家组建审判专家库,促进环境资源案件专门化审理;重庆法院积极探索环境保护禁止令,共发出禁止令38份;同时灵活运用刑事禁止令,禁止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被告人从事特定职业或者进入特定区域,有效预防了犯罪行为再次发生。

  记者了解到,重庆各级法院还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累计在长江、嘉陵江等流域增殖放流鱼苗超过500万尾,异地补植树木超过10万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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